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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泽天驰2024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

信用评级报告

声明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本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本评级机构、评级人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本评级机构与评级人员履行了调查和诚信义务,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本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

本次评级依据评级对象及其相关方提供或已经正式对外公布的信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资料提供方或发布方负责。本评级机构合理采信其他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但不对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承担任何责任。截至本评级报告出具日,各交易文件等尚未最终签署,如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结束以前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在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评级结果的事件,本评级机构将会据实调整或确认信用等级。

本报告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本评级机构不对发行人使用或引用本报告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也不对任何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和投资损失承担责任。

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存续期内有效。鉴于信用评级的及时性,本评级机构将按照相关评级业务规范对本期证券进行跟踪评级,并保留变更及公告信用等级的权利。

本报告版权归本评级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修改、复制、转载、散发、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外传。

未经本评级机构书面同意,本评级报告、评级观点和评级结论不得用于授权范围以外的债券发行等证券业务活动。本评级机构对本报告的未授权使用、超越授权使用和不当使用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级概要
编号: 【新世纪债评(2024)01XXXX】
评级对象: 瑞泽天驰2024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评级时间: 2024年【】月【】日

评级结果:

证券名称 信用等级 发行规模(万元) 发行规模占比 预期到期日 还本付息方式 利率类型
优先级 【】sf 228600.00 76.20% 2025/12/26 按月付息,过手还本 固定利率
次级 NR 71403.05 23.80% 2029/3/26
合计 300003.05 100.00%

注:NR表示未评级

交易要素:

初始起算日 2024年3月6日零点(00:00)
预计设立日 2024年7月27日
法定到期日 2031年3月26日
基础资产 个人汽车抵押贷款
现金流类型 静态现金流
发行规模 300003.05万元
还本付息方式 优先级按月付息、过手还本
主要增信措施 优先/次级偿付结构奇瑞汽金支付的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
委托人/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发行人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保管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准日 又名封包日起算日,是指从该日起(含该日)基础资产回收款应归入专项计划资产
设立日 又名成立日,系指专项计划所募集的资金总额已达到《计划说明书》规定的目标募集金额,募集资金已足额划入托管账户,并由计划管理人公告的专项计划成立之日
交割日 是指计划管理人根据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原始权益人支付基础资产转让价款之日
起息日 是指专项计划开始为投资人计算利息的开始日通常为设立日当天或设立日的后一天
挂牌转让日 是指计划管理人将专项计划份额在发行场所申请挂牌转让之日

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

这一系列的与“开始”有关的日期到底有什么样的内在逻辑关系?

首先我们需要先弄清楚ABS的发行流程。要发行ABS,一般来说必须先有资产,然后再募集资金去购买这些资产。那么,确定基础资产回款从什么时候开始归入ABS,这个时间节点就是“基准日”。也就是说,从基准日起,资产的回款就不再属于原始权益人了,而应该归属于专项计划了。这是法律意义上“真实出售”的要求,换言之,从基准日期,基础资产就真实出售给了ABS,自然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就应当归ABS所有。

有了资产之后,就要设立专项计划去募集资金,当资金募资满之日,就是专项计划的“设立日”。也就是说,从设立日开始,专项计划在法律上就成立了,专项计划账户里的钱是用来专项购买基础资产的。而从投资者的角度上说,从专项计划设立日开始,投资人的钱就不属于投资人自己的了,而是属于专项计划的了,这是“破产隔离”的要求之一,因此,从这一天或这一天的后一天开始,投资者的钱就开始计息了,这就是“起息日”。

现在,一边是已经封包了的资产,一边是已经募集好了的资金,那么接下来就应当按照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进行交割,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一天就是基础资产的“交割日”。从法律上来讲,交割日就是基础资产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日,这一天,计划管理人把募集资金支付给原始权益人,原始权益人将基础资产交付给ABS。到此为止,ABS的发行工作基本完成。

那挂牌转让日呢?这个概念的厘清需要清除“发行”和“转让”的区别。原则上,如果投资人准备将ABS份额持有至到期,那么只需要完成发行流程即可。但是,ABS作为有流动性的资产,还需要具备可以在持有期间转让的功能,这就需要计划管理人到ABS发行场所(交易所)去完成挂牌转让的环节,这一天就是“挂牌转让日”。也就是说,挂牌转让日管的是ABS份额何时能开始流通和交易。当然,挂牌转让前需要取得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函。从挂牌转让日开始,ABS的投资人即可自由地在交易场所里完成证券的流通和转让,获得流动性。

ABS到底从哪一天开始?

在了解上述日期之间的逻辑关系之后,回答这个问题就非常容易了。ABS是具有破产隔离功能的财产,它设立的开始就源于拥有独立财产的时刻,因此,“设立日”就理所当然地成为ABS的开始日期。但是,设立日过后并不代表ABS一定能持续存续,因为一旦交割失败,会导致ABS的提前终止。因此,设立日虽然是ABS的开始日,但是否能顺利交割完毕则成为ABS能否存续的必要条件,交割类似于法律上的附停止条件。

权益登记日、收益分配日、兑付日—投资人到底哪一天能拿到钱?

对于ABS的投资人来讲,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我哪一天能拿到ABS的收益、我能拿到多少收益的问题了。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弄清楚几个时间节点:权益登记日、收益分配日、兑付日和计息期间。这四者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权益登记日

“权益登记日”这个概念解决的是这一期的收益分配应该分配给谁的问题。这个问题存在的特定环境在于:如果我作为ABS的投资人,我把我的ABS份额转让给第三人了,而且转让的时点正好卡在收益分配期间,那么这个计息期间的收益应该分配给谁?“权益登记日”这个概念正是用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在权益登记日这天,谁登记在册,收益分配就归谁。也就是说,“权益登记日”解决的是ABS的期间收益分配应当分配给转让方还是受让方的问题——收益应当分配给以“权益登记日”这天为准登记在册的ABS份额持有人。

带着这个逻辑我们再来看“权益登记日”的概念,一目了然:权益登记日是指登记托管机构登记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日。——终于明白了!

那这里的“登记托管机构”是谁?这跟ABS发行场所有关,在上交所发行的ABS其登记托管机构就是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深交所发行的ABS其登记托管机构就是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在报价系统发行的ABS其登记托管机构就是报价系统本身。

收益分配日&兑付日

这一组概念解决的是何时给登记托管机构打款、投资人何时能收到本息的问题。

这存在一个ABS账户体系的背景知识:ABS的钱是由托管银行进行独立托管的,ABS账户里的每一分钱变动都需要管理人根据约定向托管银行作出划款指令,然后托管银行才能动。当ABS需要向投资人分配的时候,并不是由托管银行直接打给投资人,而是需要托管银行先打入“登记托管机构”,由“登记托管机构”进行清算后统一分配给投资人(“登记托管机构”是谁?再复习一下前面的内容~)。所以,ABS什么时候分配,对于投资人来说有一个时间差,因为会涉及不同主体的两个动作:第一个是托管银行把钱打给登记托管机构,第二个是登记托管机构把钱打给投资人。而“收益分配日”和“兑付日”对应的就是这两个时间节点。

然后,我们再来看一下严肃的定义:

“收益分配日”是指管理人向托管银行发出分配指令的日期,托管人于该日按照专项计划资产收益分配指令将相应款项从专项计划账户划拨至登记机构指定账户。

“兑付日”是指登记机构将专项计划分配资金划付至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资金账户的日期。

计息期间

在知道了投资人何时能拿到收益之后,更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能拿到多少收益?

这个问题与“计息期间”密切相关。ABS作为固定收益类证券,收益由两个因素决定:收益率和计息期间。其中收益率在ABS发行时就已经确定,而每一期的计息期间则决定了当期能分配到具体收益的金额。

通常来说,“计息期间”作为一个时间段的概念,是由两个时间点决定的,这两个时间点就是前后的两个兑付日。也就是说,计息期间是指一个兑付日(含该日)至下一个兑付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限。

在了解这几个概念之后,再看一眼最开始的这个图,简直不能再清晰!


评级观点
主要优势:
本期证券基础资产为奇瑞汽金在初始起算日(含该日)持有的符合合格标准的个人汽车抵押贷款,入池资产均为正常类贷款,抵押物均为新车基础资产整体信用质量良好
本期证券入池资产笔数达42546笔,涉及42161户借款人,抵押车辆遍布全国31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前十大借款人未偿本金余额占比仅0.22%,基础资产高度分散
本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能够获得次级资产支持证券23.80%的信用支持,有助于优先级证券本息的安全偿付。
本期证券基础资产的加权平均收益率扣除信托相关税费后与预期的优先级证券收益率之间仍存在一定利差;此外,本期证券拟设立日与初始起算日之间相隔超过4个月,期间可积累利息回收款。上述两点均能形成超额利差,进而在信托期限内形成超额抵押,为优先级证券提供信用支持。
根据交易文件约定,受托机构应于信托生效日将等同于初始起算日资产池余额的0.5%的金额作为委托人支付的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从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中扣除并转入信托账户,信托期限内信托账户下该等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启用有助于缓解本期证券的流动性风险。
本期证券在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环节和触发机制等方面所作的安排有助于保障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安全偿付。
主要风险:
奇瑞汽金历史静态池数据所反映的累计违约率相对较高,且本期证券目标资产池与历史静态池特征有所差异,需关注入池贷款后续信用表现情况。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购车用途部分为商用类,需关注该等基础资产后续的信用表现。
本期证券多数入池贷款采用浮动利率计息,而优先级证券为固定利率,信托期限内,若入池贷款利率下行,或者本期优先级证券实际发行利率大于测算利率,均将影响到超额利差对优先级证券的信用支持。
若借款人提前还款,资产池提前收回回款将使得后期利差减少,进而影响超额利差对本期证券的信用支持。
本期证券成立时,入池资产并未办理汽车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存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风险
评级结论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评级”或“本评级机构”)对“瑞泽天驰2024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简称“本期证券”)进行了评级,通过考察入池资产质量、交易结构、风险因素、增信措施和重要参与方的履约能力等信用评级因素,给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sf级的信用等级。
相关评级技术文件及研究资料
相关技术文件与研究资料名称 链接
《新世纪评级方法总论(2022版)》 http://www.shxsj.com/page?template=8&pageid=26739&mid=4&listype=1
《汽车金融类结构化融资产品评级方法与模型FM-JG002(2022.12)》 http://www.shxsj.com/page?template=8&pageid=26783&mid=4&listype=1

本期证券概况

1.参与方

图表1.参与方

参与角色 参与方 参与方简称
委托人/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金
受托人/发行人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上海信托
资金保管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登记托管机构/代理兑付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结算公司
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所
会计/税务顾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会所

资料来源:本期证券交易文件

2.基本交易结构

自信托生效日起,委托人奇瑞汽金基于对受托人上海信托的信任,将自初始起算日起(2024年3月6日零点(00:00))委托人持有的信贷资产清单中所列的在初始起算日存在的全部汽车抵押贷款及其全部附属担保权益,均信托予受托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设立“瑞泽天驰2024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作为特殊目的载体,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按照约定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上述信托财产。同时,上海信托委托奇瑞汽金担任贷款服务机构,提供与资产池相关的服务;委托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担任资金保管机构,为本期证券提供资金保管服务。本期证券交易结构如图表2所示。

图表2.基本交易结构图

注:根据本期证券的交易结构绘制。

3.本期证券概况

本期证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300003.05万元,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分别占本期证券发行规模的76.20%和23.80%。

本期证券期限内,优先级证券按月付息、过手还本;次级证券由委托人全额持有,并于优先级证券到期后偿付本金及剩余收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5年12月26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9年3月26日。本期证券法定到期日为2031年3月26日。

图表3.本期证券情况

证券名称 信用等级 发行规模(万元) 发行规模占比 还本付息方式 预期到期日
优先级 【】sf 228600.00 76.20% 按月付息,过手还本 2025年12月26日
次级 NR 71403.05 23.80% 2029年3月26日
合计 300003.05 100.00%

注1:根据本期证券交易文件整理。

注2:若上述预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二、法律及交易结构分析

1.交易的法律情况

中伦律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99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7号以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奇瑞汽金和上海信托提供的交易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信托设立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和判断,出具了本期证券相关法律意见书。

中伦律所认为:

奇瑞汽金系依据中国法律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交付和履行其作为一方的本期证券相关交易文件;奇瑞汽金签署、交付和履行前述交易文件不违反适用于奇瑞汽金的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且已根据其公司章程和内部要求出具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在该等交易文件各自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该等交易文件构成奇瑞汽金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该等交易文件的相关各方可按照交易文件的条款向奇瑞汽金主张权利,除非该等权利主张受到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破产、重整、和解或其他类似法律的限制;

上海信托系依据中国法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交付和履行其作为一方的本期证券相关交易文件;上海信托签署、交付和履行前述交易文件不违反适用于上海信托的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该等交易文件各自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该等交易文件构成上海信托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该等交易文件的相关各方可按照交易文件的条款向上海信托主张权利,除非该等权利主张受到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破产、重整、和解或其他类似法律的限制;

拟签署《资金保管合同》、《承销协议》的其他各方均合法存续,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资格签署、交付和履行其作为一方的该等交易文件;拟签署该等交易文件的其他各方签署、交付和履行其作为一方的该等交易文件不违反适用其他各方的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该等交易文件各自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该等交易文件构成各方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该等交易文件的其他相关各方可按照交易文件的条款向各方主张权利,除非该等权利主张受到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破产、重整、和解或其他类似法律的限制;

除法律意见书之假设所述的有关事项及以下事项外,奇瑞汽金、上海信托就签署、交付和履行其作为一方的交易文件,无需取得任何政府机构的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1)奇瑞汽金作为发起机构/委托人与作为受托机构/受托人的上海信托已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开展瑞泽天驰2024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信息初始登记;(2)人民银行对奇瑞汽金和上海信托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瑞泽系列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许可;(3)人民银行对上海信托根据《信托合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备案;

在《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设立的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包括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依法完成产品信息初始登记和人民银行接受注册和备案)且委托人将信贷资产交付给受托人后,信托设立并生效;

对于委托人设立信托的抵押贷款而言,信托一经生效,委托人对抵押贷款债权的转让即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发生权利完善事件或《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事由,在委托人或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以权利完善通知的形式将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借款人后,该等债权的转让即对该等借款人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407条和第547条的规定,委托人根据《信托合同》转让抵押贷款债权时,同时转让与该债权有关的车辆抵押权,受托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而受到影响。根据《民法典》第403条规定,以车辆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在信托生效后,抵押权随主债权转移至受托机构,即使没有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受托机构对抵押车辆仍享有抵押权,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为控制上述风险,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在《信托合同》中约定,因资产池中某笔抵押贷款未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出现善意第三人对抵押车辆主张抵押权,而受托人所享有的抵押权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则该等信贷资产将被认定为不合格资产,发起机构应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向受托机构赎回该等信贷资产

对于委托人设立信托的信托财产而言,信托一经生效且信托财产实际交付或转让给受托人后,该等信托财产即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在信托生效后,委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清算财产,但是委托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包含以资产支持证券表示的信托受益权)作为其清算财产。信托财产亦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在委托人和受托人对本项目依法完成信息初始登记、人民银行依法对本项目注册和备案后,如果各方均依据《信托合同》、《承销协议》发行和销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将会被合法有效地发行和销售,且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获得《信托合同》规定的权利、权益和利益;

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仅代表信托受益权的相应份额。该等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委托人的负债,委托人不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做出任何保证或担保,除了《信托合同》明确规定的职责外,委托人不承担任何默示的承诺或者义务,并不做出任何进一步的陈述与保证。资产支持证券也不是受托人的负债,除因受托人故意、欺诈或重大过失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外,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对信托利益不作任何保证或担保。

2.现金流的归集与分配

(1)账户设置

在信托生效日当日或之前,受托人应根据《资金保管合同》的约定以“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名称在资金保管机构指定营业机构为信托开立独立的人民币信托账户(即信托账户),用于归集、存放信托资金、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支付相应的信托利益,以及支付信托相关税收、费用。

信托账户下设本金分账户、收入分账户、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信托(混同)储备账户和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其中,本金分账户用于接收、核算本金回收款;收入分账户用于接收、核算收入回收款。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余额将用于弥补流动性风险;当贷款服务机构不具备任一必备评级等级时,信托(混同)储备账户的余额用于弥补混同风险,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的余额用于支付因更换贷款服务机构和/或发送权利完善通知而发生的特定费用

1)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资金运用

在信托期限内未发生违约事件且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全部未偿本金余额及利息偿付完毕之前的每个信托分配日,受托人应指令资金保管机构将该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中的全部资金(如有)转入收入分账户,由收入分账户按照图表4约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本款优先于图表4执行);此后,受托机构应指示资金保管机构按照图表4约定的支付顺序从收入分账户中将等值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的款项转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当期转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资金保留在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直到下一个信托分配日按照前述约定转入收入分账户。

在信托期限内发生违约事件或信托终止后,受托机构应指示资金保管机构将届时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中的全部资金转入收入分账户。

在信托期限内未发生违约事件且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未偿本金余额及利息当期预计可以偿付完毕或已经偿付完毕,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因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未偿本金余额及利息当期预计可以偿付完毕或已经偿付完毕而归零时,归零前的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余额应由受托机构不迟于下一支付日返还发起机构指定账户,不再参与图表4、图表6、图表7约定的分配。为免歧义,发生本款前述情形后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为0,将不再从收入分账户提取储备金存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

2)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的资金运用

当依据《服务合同》贷款服务机构被解任后贷款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向替代贷款服务机构转移服务之时,受托机构应指令资金保管机构将相当于预计转移费用的金额从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转入替代贷款服务机构的账户。替代贷款服务机构应于完成服务的接收后向受托机构提供该方实际发生的服务转移费用的清单和相关凭证。如实际发生的服务转移费用低于预计转移费用,则替代贷款服务机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至信托账户,由受托机构记入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如实际发生的服务转移费用高于预计转移费用,经受托机构审核后,差额部分于下一期分配时按照图表4和图表6的约定予以分配和支付。

在权利完善事件第1)至3)项发生后的任何一日如果受托机构须合同约定发送权利完善通知,或贷款服务机构被解任后需依据《服务合同》发送解任通知,受托机构应指令资金保管机构将相当于预计通知费用的金额从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转入受托机构的账户,以用于支付发送权利完善通知的费用。如实际发生的通知费用低于预计通知费用,则受托机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至信托账户,由受托机构记入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如实际发生的通知费用高于预计通知费用,差额部分于下一期分配时按照图表4和图表6的约定予以分配和支付。委托人偿还的发送权利完善通知的费用,应由受托机构记入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

在每个信托分配日,如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中的金额超过必备(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金额,受托人应指令资金保管机构将超额款项转入收入分账户。

在所有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利息支付完成之后,受托机构应于下一个信托分配日指令资金保管机构将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中的全部剩余金额(如有)转入收入分账户。

3)信托(混同)储备账户的资金运用

当贷款服务机构不具备任一评级机构给予的必备评级等级时,贷款服务机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信托(混同)储备账户提供相当于混同储备金额的资金。

若信托财产与贷款服务机构的自有财产发生混同,受托机构应指示资金保管机构于下一个信托分配日,以信托(混同)储备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将相当于发生混同的资金金额(但以资产池实际产生的回收款金额为限)从信托(混同)储备账户相应转入收入分账户和/或本金分账户。

若优先级证券本息全部偿付完毕后或者信托终止日后,信托(混同)储备账户中的资金将作为特别信托利益划付至贷款服务机构指定账户。

(2)回收款的转付机制

本期证券基础资产的初始起算日为2024年3月6日0:00。计算日是每个公历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其中第一个计算日为2024年7月31日,最后一个计算日为最后支付日前一个公历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收款期间系指自一个计算日起(不含该日)至下一个计算日(含该日)之间的期间,其中第一个收款期间应自初始起算日(含该日)起至第一个计算日(含该日)结束,最后一个收款期间自信托终止日前一个计算日(不含该日)至信托终止日止(含该日)。

信托期限内,受托人应授权并要求贷款服务机构约定,于每个回收款转付日下午两点(14:00)前将上一个收款期间扣除执行费用和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增值税(如按约定由贷款服务机构代扣)后的全部回收款转入信托账户。

其中,回收款转付日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当新世纪评级给予贷款服务机构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高于或等于AA且中债资信给予贷款服务机构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高于或等于A-时,回收款转付日为(或不晚于)每个支付日前的第7个工作日(但如按前述约定计算的该日期早于相应计算日,则回收款转付日应不早于该计算日);

2)当新世纪评级给予贷款服务机构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低于AA或中债资信给予贷款服务机构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低于A-,或者发生贷款服务机构解任事件的,委托人和/或受托人将通知相关主体直接将回收款付至信托账户;如届时借款人、保证人(如有)或保险人(如有)仍将回收款划付至贷款服务机构的,或者贷款服务机构在任意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状况下于信托终止日后还收到回收款的,则回收款转付日为贷款服务机构收到每笔回收款后的次一工作日。

如果任一评级机构给予贷款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在某一收款期间内发生变化且因此需要改变回收款转付日时,自该收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相关回收款转付日按照前述规则进行相应的改变。回收款转付日发生上述改变之后,即使贷款服务机构的信用评级重新提高,回收款转付日的频率也不再恢复。

(3)合格投资

信托期限内,受托人有权将信托账户内的资金在闲置期间按约定以银行存款方式存放于除委托人和贷款服务机构之外的合格实体。如资金保管机构为合格实体的,则以银行存款方式进行的合格投资仅与资金保管机构进行。合格投资中相当于当期分配所需的部分应于信托账户中的资金根据约定进行当期分配前(不晚于信托分配日上午九点(9:00))到期,且不必就提前提取支付任何罚款。

(4)现金流的分配机制

1)兑付安排

本期证券支付日是每个公历月的第26日,第一个支付日应为2024年8月26日,但如果该日不是工作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最后一个支付日为信托终止且信托财产清算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工作日。计息日是每个公历月的第26日,其中第一个计息日为2024年8月26日,但每一类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最后一个计息日为该类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支付完毕之日。计息期间是自一个计息日(含该日)至下一个计息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其中第一个计息期间指信托生效日(含该日)开始并于第一个计息日(不含该日)结束。

2)收益分配顺序

受托人应于每个信托分配日核算信托账户项下各账户资金及该信托分配日后第一个支付日(或中国法律规定、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日期)应支付的资产支持证券当期应付本息和信托费用等,并按照下述分项约定进行资金的分配或运用。

1)违约事件发生前的回收款分配

在违约事件发生前的每个信托分配日,受托人应将前一个收款期间内收到的收入回收款(已扣除执行费用)以及于该信托分配日分别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从本金分账户、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信托(混同)储备账户和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转入收入分账户的资金的总金额按以下图表4的顺序进行分配(如同一顺序的多笔款项不足以同时足额支付,则按各笔款项应受偿金额的比例支付,且除第(8)所差金额应按以下顺序在下一期支付)。

图表4.违约事件发生前,收入分账户项下资金的分配顺序

1 依据中国法律,由受托人缴纳的与信托相关的税收和规费(如有);
2 受托人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之目的垫付的信托设立公告费用(如有)、资金汇划费(如有)、发行信息披露费用(如有);
3 同顺序、按相应比例(如收入回收款不足以支付本顺序所列各项金额)分配应付的服务报酬和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前述服务报酬不包括贷款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
4 如果发起机构不是贷款服务机构,分配应支付给该贷款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总额;
5 同顺序分配该信托分配日后第一个支付日的累计应付未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
6 当贷款服务机构不具备任一必备评级等级时,同顺序(a)将相应款项转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使该账户的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b)将相应款项转入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使该账户的余额不少于必备(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金额;
7 如果发生加速清偿事件,将全部余额记入本金分账户;如果未发生加速清偿事件,则剩余资金继续按以下顺序分配;
8 转入本金分账户相当于以下(a)+(b)+©-(d)的金额:(a)在最近一个收款期间成为违约贷款的抵押贷款在成为违约贷款时的未偿本金余额,(b)在除最近一个收款期间外的以往的收款期间成为违约贷款的抵押贷款在成为违约贷款时的未偿本金余额,©在以往的所有的信托分配日按照图表5第1项已从本金分账户转至收入分账户的金额,(d)在以往的所有信托分配日按照本项约定由收入分账户转入本金分账户的金额;
9 如果发起机构是贷款服务机构,分配应支付给贷款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
10 如有剩余,剩余金额记入本金分账户。

资料来源:本期证券交易文件

在违约事件发生前的每个信托分配日,受托人应将在最近一个收款期间收到的本金回收款(已扣除执行费用)以及于该信托分配日分别按照收入分账户(见图表4)和信托(混同)储备账户转入本金分账户的资金的总金额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如同一顺序的多笔款项不足以同时足额支付,则按各笔款项应受偿金额的比例支付,且所差金额应按以下顺序在下一期支付)。

图表5.违约事件发生前,本金分账户项下资金的分配顺序

1 转入收入分账户项下一定数额资金,以确保收入分账户项下余额(包括已从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转入的相应款项)可以足额支付图表4中1至6项规定的应付款项;
2 分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该信托分配日的未偿本金余额,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3 同顺序、按所差金额的相应比例(如收入回收款不足以支付图表4所列各项金额)分配应付的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
4 分配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该信托分配日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5 剩余资金全部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分配。

资料来源:本期证券交易文件

2)违约事件发生后的回收款分配

在违约事件发生时或之后的每个信托分配日,受托人应将最近一个收款期间内收到的已存入收入分账户和本金分账户的回收款(已扣除执行费用)以及该信托分配日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从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信托(混同)储备账户转入收入分账户的所有款项之和按以下图表6的顺序进行支付(如同一顺序的多笔款项不足以同时足额支付,则按各笔款项应受偿金额的比例支付,且所差金额应按以下图表6的顺序在下一期支付)。

图表6.违约事件发生后,基础资产回收款的分配顺序

1 依依据中国法律,由受托人缴纳的与信托相关的税收和规费(如有);
2 受托人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之目的垫付的信托设立公告费用(如有)、资金汇划费(如有)、发行信息披露费用(如有);
3 同顺序分配应付的服务报酬和费用支出,前述服务报酬不包括贷款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
4 如果该违约事件不是因贷款服务机构违约而直接或间接引致的,分配应支付给贷款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
5 分配该信托分配日后第一个支付日累计应付未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款项;
6 分配所有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该信托分配日的未偿本金余额直至全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7 如果该违约事件是贷款服务机构直接或间接引致的,分配应支付的贷款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
8 分配所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该信托分配日的未偿本金余额,直至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9 剩余资金全部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分配。

资料来源:本期证券交易文件

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确认该违约事件是否由贷款服务机构引致之前,受托机构应按照违约事件非因贷款服务机构引致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3)信托终止后的信托财产分配

在信托终止日后,受托人应将清算所得的回收款以及其他信托财产(但不包括混同储备金额,除非该等资金根据信托(混同)储备账户的资金运用中的约定应被转入本金分账户或收入分账户)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如同一顺序的多笔款项不足以同时足额支付,则按各笔款项应受偿金额的比例支付):

图表7.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顺序

1 依据中国法律,由受托人缴纳的与信托相关的税收和规费(如有);
2 根据交易文件清算信托财产所发生的费用;
3 受托人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之目的垫付的信托设立公告费用(如有)、资金汇划费(如有)、发行信息披露费用(如有);
4 同顺序支付应付的服务报酬和费用支出;
5 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直至所有应付未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利息为零;
6 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直至全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清偿完毕;
7 支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直至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清偿完毕;
8 剩余信托财产全部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

资料来源:本期证券交易文件

本期证券终止后,若存在非现金信托财产,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日后10日内制定非现金信托财产的清算方案,并于信托终止日后30日内按照约定召集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由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就是否认可上述清算方案作出决议。

3.触发事件

为了完善交易结构、保护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利益,本期证券设置了与各参与方信用质量、基础资产拖欠率和累计违约率及证券偿付情况等相关联的触发事件,包括权利完善事件、加速清偿事件及违约事件等。

(1)权利完善事件

权利完善事件系指以下任一事件:

1)权利完善事件3)项发生前,发生任何一起贷款服务机构解任事件,导致委托人作为贷款服务机构被解任;

2)委托人丧失任一必备评级等级;

3)委托人发生任何一起丧失清偿能力事件;

4)仅就相关抵押贷款而言,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如有)或保险人(如有)未履行其在抵押贷款合同或附属担保权益项下的任何义务,以致须以受托人名义针对其提起法律诉讼或仲裁。

发生权利完善事件之1)项至3)项情形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应以挂号信的方式发出如下权利完善通知,并抄送给受托人:a)将相关信贷资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通知每一个借款人、抵押人和保证人(如有);b)将相关信贷资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通知每一抵押贷款或抵押车辆项下保险单的每一位保险人(如有),并尽最大可能促使受托人成为每一保险单项下的保险赔偿金领受人;以及c)告知借款人、保证人(如有)、保险人(如有)自收到权利完善通知之日起,将其应支付的款项支付至信托账户。

发生权利完善事件中的4)项情形后的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应根据其通常标准并经受托人同意以挂号信的方式但仅向未履行义务的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如有)、相关抵押贷款或抵押车辆项下保险单的保险人(如有)发送权利完善通知,并抄送给受托人:a)将相关信贷资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通知相关借款人、抵押人和保证人(如有);b)将相关信贷资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通知相关抵押贷款或抵押车辆项下保险单的每一位保险人(如有),并尽最大可能促使受托人成为每一保险单项下的受益人或保险金领受人;以及c) 告知借款人、保证人(如有)、保险人(如有)自收到权利完善通知之日起,将其应支付的款项支付至信托账户。

委托人应于信托生效日前向受托人出具不可撤销的授权书,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发生权利完善事件且委托人不履行发送权利完善通知的义务时,代为发送权利完善通知。在信托终止且清算完毕前委托人不得撤销该授权。

如果委托人在发生权利完善事件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发送权利完善通知,则受托人应在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本应发送权利完善通知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委托人向相应的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相关抵押贷款或抵押车辆项下保险单的保险人送达权利完善通知,并抄送给委托人。

发生权利完善事件之1)项至3)项情形后30日内,受托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办理存量信贷资产的转让登记,将相关信贷资产已根据合同由委托人转让至受托人持有的情况予以公示。

(2)加速清偿事件

加速清偿事件系指以下任一事件:

其中,自动生效的加速清偿事件包括:

1)委托人发生任何丧失清偿能力事件;

2)发生任何贷款服务机构解任事件;

3)贷款服务机构在相关交易文件约定的宽限期内,未能依据交易文件的约定按时付款或划转资金;

4)(i)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需要更换受托人或必须任命后备贷款服务机构,但在90日内,仍无法找到合格的继任的受托人或后备贷款服务机构;或(ii)在已经委任后备贷款服务机构的情况下,该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停止根据《服务合同》提供后备服务,或后备贷款服务机构被免职时,未能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任命继任者;

5)自信托生效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某一收款期间结束时的累计违约率超过3%;或自信托生效日起满一年后(不含一年),某一收款期间结束时的累计违约率超过6%;

6)就某一时点而言,前三个连续收款期间(如指信托的第一个和第二个收款期间,则分别指第一个或连续两个收款期间)的平均严重拖欠率超过3%;

7)受托人在相应信托分配日预计无法足额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应付未付本金;

8)发生违约事件中所列的3)、4)或5)项,且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尚未决定宣布发生违约事件;

其中,需经宣布生效的加速清偿事件包括:

9)委托人或贷款服务机构未能履行或遵守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主要义务(上述3)项约定的义务除外),并且受托人合理地认为该等行为无法补救或在受托人发送要求其补救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得到补救;

10)委托人在交易文件中提供的任何陈述、保证(资产保证除外)在提供时便有重大不实或误导成分;

11)发生对贷款服务机构、委托人、受托人或者抵押贷款或其附属担保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12)交易文件(《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除外)全部或部分被终止,成为或将成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根据其条款主张权利,并由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生以上第1)至8)项所列的任何一起自动生效的加速清偿事件时,加速清偿事件应视为在该等事件发生之日发生。发生以上第9)至12)项所列的需经宣布生效的加速清偿事件时,受托人应通知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议宣布发生加速清偿事件的,受托人应向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和评级机构发送书面通知,宣布加速清偿事件已经发生。

若仅仅由于严重拖欠率达到上述第6)项约定的触发水平而触发加速清偿事件,如在此后的任何一个收款期间内严重拖欠率发生好转并低于触发水平的,受托机构应根据月度服务机构报告中的信息,在分配回收款时终止现金流加速分配机制,并恢复加速清偿事件发生前回收款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发生上述第8)项中规定的加速清偿事件后,如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宣布发生违约事件,则受托机构应按照图表6中约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3)违约事件

违约事件系指以下任一事件:

1)受托人未能在支付日后5个工作日内(或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允许的宽限期内)足额支付当时存在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应付未付利息的(但只要当时存在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应付未付利息得到足额支付,即使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未能得到足额支付的,也不构成违约事件);

2)受托人未能在法定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或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允许的宽限期内)对当时应偿付但尚未清偿的资产支持证券偿还本金的;

3)受托机构失去了继续以信托的名义持有信托财产的权力或者无法履行其在交易文件下的义务,且未能根据交易文件为信托指派另一个受托机构;

4)受托机构违反其在《信托合同》或其为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重要义务、条件或条款(对资产支持证券支付本金或利息的义务除外),且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合理地认为该等违约无法补救;或虽然可以补救,但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向受托机构发送要求其补救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得到补救;或虽然可以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以替换受托机构的方式进行补救,但未能在违约发生后90天内替换受托机构;

5)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合理地认为受托机构在《信托合同》或其作为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中所做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在做出时或经证实在做出时便有重大不实或误导成分,并且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合理地认为该等违约无法补救,或虽然可以补救,但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向受托机构发送要求其补救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补救,或虽然可以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以替换受托机构的方式进行补救,但未能在违约发生后90天内替换受托机构。

以上第1)至2)项所列的任一事件发生时,违约事件视为已在该事件发生之日发生。发生以上第3)至5)项所列的任何一起事件时,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应决定是否宣布发生违约事件,并通知受托机构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和评级机构;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做出上述决定之前,受托机构应按照图表4和图表5约定的现金流加速分配机制分配回收款;如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宣布发生违约事件,则受托机构应按照图表6约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4.清仓回购

本期证券的委托人奇瑞汽金享有在既定条件下回购信托项下资产池的选择权。既定条件包括:资产池的未偿本金余额总和在回购起算日二十四时(24:00)降至初始起算日资产池余额的10%或以下;并且,截至回购起算日二十四时(24:00)剩余资产池的市场价值不少于以下A+B之和(A指在委托人发出《清仓回购通知书》所在收款期间届满后第一个支付日前一日全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及其已产生但未支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和信托应承担的税收、费用支出和服务报酬之和;B为下列(1)和(2)两者之间数值较高者,其中(1)的数值为0,(2)的数值为回购起算日后第一个支付日二十四时(24:00)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减去截至回购起算日二十四时(24:00)资产池累计净损失的差值。

5.信用支持

(1)优先/次级偿付结构

本期证券的结构设计中引入了优先级/次级的偿付结构,优先级证券能够获得次级证券合计23.80%的信用支持,有助于优先级证券本息的安全偿付。

(2)超额利差

本期证券基础资产的加权平均收益率扣除信托相关税费后与预期的优先级证券收益率之间存在一定利差;此外,本期证券拟设立日与初始起算日之间间隔超过4个月,期间可积累利息回收款。上述两点均能形成超额利差,进而在信托期限内形成超额抵押,为优先级证券提供信用支持。超额利差对优先级证券的信用支持将在现金流的分析中予以反映。

(3)委托人支付的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

根据交易文件约定,受托机构应于信托生效日将等同于初始起算日资产池余额的0.5%的金额作为委托人支付的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从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中扣除并转入信托账户,信托期限内信托账户下该等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启用有助于缓解本期证券的流动性风险。

6.交易结构风险/缓释

(1)贷款服务机构资金混同风险

若贷款服务机构财务状况或信用状况恶化甚至破产,基础资产的回收款和贷款服务机构的其他资金混同,或将给本期证券带来损失。

本期证券设置了信托(混同)储备账户,当贷款服务机构不具备任一评级机构给予的必备评级等级时,贷款服务机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信托(混同)储备账户提供相当于混同储备金额的资金;同时,本期证券安排了以必备评级为触发条件的回收款转付机制,加之贷款服务机构奇瑞汽金信用质量很好,本期证券资金混同风险很低。

(2)抵押权未办理转移登记风险

信托成立时,基础资产中的抵押贷款并未办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存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本期证券约定,因受托人名下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事实存在,出现善意第三人对抵押车辆主张抵押权,导致受托人所享有的抵押权未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委托人应将该笔贷款作为不合格资产予以赎回,一定程度上缓释了该风险对本期证券的影响。

(3)抵销风险

如果借款人依据中国法律行使抵销权且被抵销债权属于委托人已交付设立本期证券的信托财产,则基础资产回收款的回收将受到一定影响。

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对入池资产借款人负债的可能性小,同时,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委托人应无时滞地将相当于被抵销款项的资金全额支付给贷款服务机构,作为借款人偿还的相应数额的还款,考虑到委托人奇瑞汽金信用质量很高,法定抵销权的行使给本期证券偿付带来的影响很低。

(4)流动性风险

信托期限内,若某一收款期内收入回收款不足以支付本期证券各项优先费用以及优先级证券利息,造成资产池现金流流入与证券的各项支出的错配,进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本期证券设置了本金分账户向收入分账户的反补机制,即在收入分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预期收益时,先由本金分账户将差额部分转入收入分账户。此外,本期证券将启用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进行现金储备,能较好的为本期证券本息偿还提供保障。新世纪评级结合资产池本息回收情况、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安排以及现金流测试模型后认为,上述结构安排能有效的缓解交易的流动性风险。

(5)利率风险

本期证券多数基础资产以浮动利率计息,而优先级证券为固定利率,信托期限内,若入池贷款利率下行,或者本期优先级证券实际发行利率大于测算利率,均将影响到超额利差对优先级证券的信用支持。

新世纪评级在现金流模型中将利差缩小的因素作为压力测试的条件之一,综合考虑利差对优先级证券本息偿付的影响。

(6)提前还款风险

若借款人提前还款,资产池提前收回回款将使得后期利差减少,进而影响超额利差对本期证券的信用支持。

新世纪评级在现金流模型中将提前还款的因素作为压力测试的条件之一,综合考虑提前还款对优先级证券本息偿付的影响。

三、资产池特征分析

1.入池资产合格标准

就每一笔抵押贷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而言,系指在初始起算日和信托生效日(以下各项对时间另有说明的除外):

(1)关于借款人、保证人的标准(就每一笔抵押贷款而言)

(a)借款人为中国公民,且在贷款发放日时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b) 保证人(如有)在签署抵押贷款合同时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或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保证人(如有)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不属于国家机关;

© 抵押贷款发放时,借款人的周岁年龄与该抵押贷款的剩余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

(d) 截至初始起算日,借款人不存在违反其在抵押贷款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下的偿付义务或其他主要义务的且尚未补救的行为;

如果存在共同借款人的,则共同借款人中至少有一人应当符合上述标准。

(2)关于抵押贷款的标准

(e) 在初始起算日,抵押贷款全部为按照发起机构的五级分类标准属正常类的贷款;

(f) 抵押贷款已经全部发放完毕,并由发起机构提供贷后管理服务;

(g) 抵押贷款的所有应付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h) 抵押贷款合同均适用中国法律;

(i) 抵押贷款合同和抵押权合法有效,并构成相关借款人、抵押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发起机构有权根据该等合同向借款人、抵押人主张权利;

(j) 在初始起算日,除发起机构给予的宽限期内的延迟偿还情形外,借款人在抵押贷款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偿还但未偿还的款项;

(k) 抵押贷款的到期日不晚于2029年2月5日且不早于2024年5月20日;

(l) 抵押贷款的发放日不晚于2024年2月5日;

(m) 在初始起算日,每一笔抵押贷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或资产池贷款余额的0.01%;

(n) 抵押贷款发放时,抵押车辆为传统动力汽车的,初始抵押率不超过80%;抵押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初始抵押率不超过85%。初始抵押率=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不含针对购车附加费用发放的贷款金额(如有))/抵押车辆价格(抵押车辆买卖合同价格)×100%;

(o)抵押贷款的初始贷款期限为1年(含)至5年(含)之间,于初始起算日00:00时的剩余期限不超过60个月;

(p) 抵押贷款为有息贷款(为免歧义,不因第三方贴息而视作无息);

(q) 抵押贷款有明确的还款计划;

® 抵押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均为一次性发放,不存在分次发放的情形;

(s) 借款人已经支付了其应付的与抵押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且发起机构无需向借款人退还;

(t) 除抵押贷款合同以外,发起机构和借款人之间关于该抵押贷款不存在其他协议(关于该抵押贷款的委托扣款协议除外);

(u) 除非借款人全部提前偿还了所有的应付款项(包括现时的和将来的),无论是因发生了抵押贷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还是其他原因,任何借款人均无权选择终止该抵押贷款合同;

(v)抵押贷款合同中均不存在对债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发起机构将全部或部分抵押贷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设立信托以及转让或出售该等抵押贷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行为不会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禁止或限制,且不需要获得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如有)或任何其他主体的同意;

(w) 针对每笔抵押贷款而言,发起机构和相关的借款人之间均无尚未解决的争议;抵押贷款均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破产或执行程序;

(x) 除法定抵销权外,借款人对抵押贷款不享有任何主张扣减或减免应付款项的权利;

(y) 每笔抵押贷款对应的抵押贷款合同的文本在所有重要方面与《信托合同》附件十二所列的合同范本相同;

(3)关于抵押车辆的标准

(z) 于初始起算日,该抵押车辆已设立抵押权人为发起机构的抵押;

(aa) 于贷款发放之日,相关抵押车辆已经约定根据抵押贷款合同和奇瑞汽金对理赔额度和险种的实际要求投保;

(4)关于发放和筛选抵押贷款的标准

(bb)抵押贷款为发起机构在其日常经营中根据其标准信贷程序及其他与汽车贷款业务相关的政策、实践和程序所发放;

(cc) 抵押贷款合同未允许借款人、抵押人在未经发起机构同意时转让其在该抵押贷款合同中的义务或相关抵押车辆;

(dd)抵押贷款合同禁止或限制相关抵押人在抵押车辆上为任何第三方(除发起机构外)之利益设置抵押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抵押人已作出类似的陈述、保证或承诺。

2.资产池分布特征

本期证券资产池的初始起算日为2024年3月6日零点(00:00),资产池特征如下表所示。

图表8.资产池概况

入池贷款未偿本金余额(万元) 300003.05
入池贷款初始合同金额(万元) 360546.82
抵押车辆总价值(万元) 483203.33
借款人户数(户) 42161
入池贷款笔数(笔) 42546
单笔贷款平均本金余额(万元) 7.05
单笔贷款最高本金余额(万元) 26.26
单笔贷款最低本金余额(万元) 1.00
浮动利率贷款本金余额占比(%) 54.62
加权平均贷款利率(%) 6.92
加权平均合同期限(期) 38.16
入池贷款加权平均账龄(期) 5.71
入池贷款加权平均剩余期限(期) 32.45
加权平均借款人年龄(岁) 38.85
加权平均借款人年收入(万元) 18.68
加权平均借款人收入债务比(倍) 2.48
加权平均首付款比例(%) 31.22
加权平均初始抵押率(%) 68.78
前五大借款人未偿本金余额占比(%) 0.13
前十大借款人未偿本金余额占比(%) 0.22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1)入池贷款质量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全部为奇瑞汽金贷款五级分类中的正常类贷款,符合合格标准的要求。

(2)入池贷款用途分布

本期证券本期证券入池贷款借款人全部为自然人,购车用途包含消费类及商用类,其中消费类合计占未偿本金余额的比重为68.35%,商用类(包括载客、运输等)合计占31.65%。

图表9.入池贷款用途分布情况

贷款用途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消费 30269 71.14% 205062.39 68.35%
商用 12277 28.86% 94940.66 31.65%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3)入池贷款还本付息方式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以等额本息为主,合计未偿本金余额占比为68.73%。

图表10.入池贷款还本付息方式分布情况

还本付息方式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等额本息 24350 57.23% 206189.50 68.73%
等额本金 18196 42.77% 93813.56 31.27%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4)入池贷款账龄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加权平均账龄为5.71期,入池贷款最短和最长账龄分别为1期和54期,具体分布如下。

图表11.入池贷款账龄分布情况

贷款账龄(期)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0,6] 28413 66.78% 206414.02 68.80%
(6,12] 11121 26.14% 72840.77 24.28%
(12,18] 1631 3.83% 12482.31 4.16%
(18,24] 1009 2.37% 6253.97 2.08%
(24,30] 330 0.78% 1711.72 0.57%
(30,36] 17 0.04% 123.36 0.04%
(36,42] 16 0.04% 141.32 0.05%
(42,48] 6 0.01% 32.02 0.01%
(48,54] 3 0.01% 3.57 0.00%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5)入池贷款剩余期限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加权平均剩余期限为32.45期,入池贷款最短和最长剩余期限分别为3期和59期,具体分布如下。

图表12.入池贷款剩余期限情况

贷款剩余期限(期)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0,6] 330 0.78% 614.92 0.20%
(6,12] 1363 3.20% 4469.11 1.49%
(12,18] 6091 14.32% 29059.01 9.69%
(18,24] 12492 29.36% 73273.88 24.42%
(24,30] 6766 15.90% 49687.00 16.56%
(30,36] 7747 18.21% 64347.41 21.45%
(36,42] 908 2.13% 8100.78 2.70%
(42,48] 1334 3.14% 12746.79 4.25%
(48,54] 1777 4.18% 17237.01 5.75%
(54,60] 3738 8.79% 40467.15 13.49%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6)入池贷款利率类型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利率类型以浮动利率为主,合计未偿本金余额占比54.62%。

图表13.入池贷款利率类型分布情况

利率类型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浮动 19404 45.61% 163850.87 54.62%
固定 23142 54.39% 136152.19 45.38%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7)入池贷款利率水平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在初始起算日的加权平均执行利率为6.92%,基础资产的收益率相对较高,对本期证券利息和信托相关费用的兑付形成较好的覆盖。

图表14.入池贷款利率区间分布情况

贷款利率(%)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0,2] 18333 43.09% 94508.07 31.50%
(2,4] 789 1.85% 5310.41 1.77%
(4,6] 2767 6.50% 23695.09 7.90%
(6,8] 2346 5.51% 24324.11 8.11%
(8,10] 4132 9.71% 29423.10 9.81%
(10,12] 7811 18.36% 67741.12 22.58%
(12,14] 5988 14.07% 51202.72 17.07%
(14,16] 380 0.89% 3798.44 1.27%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8)入池贷款未偿本金余额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平均未偿本金余额为7.05万元,单笔贷款最低和最高未偿本金余额分别为1.00万元和26.26万元,入池资产金额分散度很好。结合借款人收入及剩余贷款期限来看,借款人还贷压力总体相对较小。

图表15.入池贷款未偿本金余额分布情况

未偿本金余额(万元)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0,2] 965 2.27% 1496.89 0.50%
(2,4] 4847 11.39% 15852.70 5.28%
(4,6] 12127 28.50% 61872.27 20.62%
(6,8] 9937 23.36% 69132.40 23.04%
(8,10] 8362 19.65% 75427.37 25.14%
(10,12] 3846 9.04% 41697.94 13.90%
(12,14] 1478 3.47% 18987.34 6.33%
(14,16] 637 1.50% 9451.37 3.15%
(16,18] 255 0.60% 4273.06 1.42%
(18,20] 69 0.16% 1297.42 0.43%
20万元以上 23 0.05% 514.28 0.17%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9)入池贷款借款人年龄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资产借款人的加权平均年龄为38.85岁。从年龄结构来看,25岁(不含)至50岁(含)的借款人占比相对较大,20岁及以下和50岁以上的借款人占比相对较低,资产池借款人的年龄结构总体对本期证券的本息偿付具有较积极的影响。

图表16.入池贷款借款人年龄分布情况

借款人年龄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18,20] 767 1.80% 5136.43 1.71%
(20,25] 4064 9.55% 27607.36 9.20%
(25,30] 5791 13.61% 40249.65 13.42%
(30,35] 8014 18.84% 55636.33 18.55%
(35,40] 7277 17.10% 51285.88 17.10%
(40,45] 5525 12.99% 39887.16 13.30%
(45,50] 4192 9.85% 30499.43 10.17%
(50,55] 3197 7.51% 23122.68 7.71%
(55,60] 1873 4.40% 13803.66 4.60%
(60,65] 1548 3.64% 11039.53 3.68%
(65,70] 298 0.70% 1734.95 0.58%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10)入池贷款借款人婚姻状况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借款人以已婚为主,合计未偿本金余额占比为70.62%。

图表17.入池贷款借款人婚姻状况分布情况

婚姻状况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已婚 29871 70.21% 211857.51 70.62%
未婚 9459 22.23% 64629.34 21.54%
离婚 2950 6.93% 21538.95 7.18%
丧偶 266 0.63% 1977.25 0.66%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11)入池贷款借款人收入分布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收入为18.68万元,其中5至20万元的借款人占大多数。

图表18.入池贷款借款人年收入分布情况

年收入(万元)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5万及以下 909 2.14% 4478.78 1.49%
(5,10] 17604 41.38% 111776.16 37.26%
(10,15] 13127 30.85% 96053.11 32.02%
(15,20] 4038 9.49% 31840.39 10.61%
(20,25] 3412 8.02% 27190.28 9.06%
(25,30] 358 0.84% 2954.45 0.98%
(30,35] 83 0.20% 707.99 0.24%
(35,40] 1169 2.75% 10154.91 3.38%
40万以上 1846 4.34% 14846.99 4.95%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12)入池贷款初始抵押率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初始抵押率以50%(不含)至80%(含)的区间为主,合计未偿本金余额占比达88.71%。资产池加权平均初始抵押率为68.78%,最低和最高初始抵押率分别为9.87%和85.00%。

图表19.入池贷款初始抵押率分布情况

初始抵押率(%)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0,10] 2 0.00% 3.64 0.00%
(10,20] 39 0.09% 100.41 0.03%
(20,30] 209 0.49% 714.93 0.24%
(30,40] 869 2.04% 4028.49 1.34%
(40,50] 3853 9.06% 20708.65 6.90%
(50,60] 7694 18.08% 44839.69 14.95%
(60,70] 13531 31.80% 94535.58 31.51%
(70,80] 14891 35.00% 126762.75 42.25%
(80,90] 1458 3.43% 8308.91 2.77%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13)入池贷款抵押车辆类型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抵押车辆均为新车,且新能源车涉及贷款未偿本金余额占比合计13.64%。

图表20.入池贷款抵押车辆类型分布情况

是否新能源车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36290 85.30% 259089.94 86.36%
6256 14.70% 40913.11 13.64%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14)入池贷款抵押车辆品牌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抵押车辆品牌较为多元,以奇瑞及相关品牌汽车为主,未偿本金余额占比合计63.40%。

图表21.入池贷款抵押车辆品牌分布情况

品牌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奇瑞汽车 17272 40.60% 100730.16 33.58%
捷途汽车 8575 20.15% 70461.05 23.49%
福田汽车 1660 3.90% 13241.81 4.41%
星途汽车 1863 4.38% 13112.48 4.37%
中国重汽 1449 3.41% 10008.66 3.34%
江淮汽车 941 2.21% 7438.10 2.48%
江铃汽车 847 1.99% 7117.04 2.37%
远程汽车 677 1.59% 5598.47 1.87%
东风汽车 630 1.48% 4945.44 1.65%
凯翼汽车 660 1.55% 4178.52 1.39%
其他 7972 18.74% 63171.34 21.06%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15)入池贷款抵押车辆地区分布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抵押车辆主要分布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其中位于广东省的抵押车辆未偿本金余额占比最大,为8.24%,基础资产地域分散度较高。

图表22.入池贷款抵押车辆地区分布情况

车辆所在地 资产笔数(笔) 资产笔数占比 本金余额(万元) 金额占比
广东省 3510 8.25% 24725.84 8.24%
山东省 3138 7.38% 22835.14 7.61%
江苏省 3121 7.34% 22233.12 7.41%
浙江省 3012 7.08% 21669.97 7.22%
安徽省 2876 6.76% 18206.82 6.07%
湖北省 2272 5.34% 17110.85 5.70%
河南省 2582 6.07% 14968.31 4.99%
贵州省 1774 4.17% 13837.07 4.6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535 3.61% 12097.49 4.03%
四川省 1842 4.33% 11976.96 3.99%
湖南省 1567 3.68% 11024.15 3.67%
内蒙古自治区 1283 3.02% 10079.33 3.36%
陕西省 1453 3.42% 10054.71 3.35%
云南省 1334 3.14% 9779.38 3.26%
河北省 1296 3.05% 8672.58 2.89%
山西省 1027 2.41% 6795.34 2.27%
甘肃省 948 2.23% 6700.18 2.23%
江西省 1018 2.39% 6691.33 2.23%
福建省 868 2.04% 6280.05 2.09%
广西壮族自治区 863 2.03% 6152.20 2.05%
吉林省 672 1.58% 5154.79 1.72%
辽宁省 705 1.66% 4758.81 1.59%
重庆市 596 1.40% 3892.17 1.30%
北京市 577 1.36% 3748.22 1.25%
黑龙江省 438 1.03% 3462.37 1.15%
天津市 475 1.12% 3322.09 1.11%
上海市 467 1.10% 3282.30 1.09%
西藏自治区 355 0.83% 3261.00 1.09%
宁夏回族自治区 365 0.86% 2912.32 0.97%
海南省 351 0.82% 2647.91 0.88%
青海省 226 0.53% 1670.27 0.56%
合计 42546 100.00% 300003.05 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相关信息整理。

四、资产池组合信用风险分析和现金流分析及压力测试

新世纪对汽车金融类结构化融资产品信用评级的定量分析主要包括资产池组合信用风险分析和现金流分析及压力测试两部分。

1.资产池组合信用风险分析

(1)基准违约率

新世纪评级在深入分析奇瑞汽金历史静态池及动态池的信用表现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分析目标资产池与历史静态池的风险特征(主要包括初始抵押率、贷款账龄、贷款剩余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因素),并结合行业平均数据,得出目标资产池的预期基准违约率。

奇瑞汽金提供了2015年1月至2024年2月的静态池统计数据,新世纪评级选取表现期满14期的静态池作为有效样本,样本区间为2015年1月至2023年1月,共计97个有效样本。通过分析计算实际表现期数较长的有效样本的每月新增违约率来映射全部有效静态池样本的预期累计违约率,并通过计算每月所映射的违约比率在累计违约率中的占比来测算违约时间分布。

图表23.预计违约时间分布情况

违约时间 分布占比 违约时间 分布占比
6个月以内 13.08% 30至36个月 5.80%
6至12个月 22.89% 36至42个月 1.70%
12至18个月 23.84% 42至48个月 0.89%
18至24个月 18.08% 48至54个月 0.46%
24至30个月 13.09% 54至60个月 0.17%
合计:100.00%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静态池数据测算。

图表24.有效静态池样本实际累计违约率增长情况

注1: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静态池数据计算、绘制。

注2:横轴为表现期期数,纵轴为累计违约率。

新世纪评级采用了上述97个有效样本静态池,并考虑了入池资产的账龄和初始抵押率等资产池特征因素,最终假设本期入池资产的预期基准违约率为7.00%。

图表25.有效样本静态池的累计违约率情况

静态池 累计违约率 静态池 累计违约率 静态池 累计违约率
有效样本1 2.93% 有效样本34 6.42% 有效样本67 5.89%
有效样本2 2.53% 有效样本35 6.37% 有效样本68 4.51%
有效样本3 2.94% 有效样本36 5.43% 有效样本69 5.46%
有效样本4 3.65% 有效样本37 4.54% 有效样本70 2.67%
有效样本5 4.06% 有效样本38 4.08% 有效样本71 3.95%
有效样本6 4.68% 有效样本39 3.98% 有效样本72 2.96%
有效样本7 5.34% 有效样本40 4.12% 有效样本73 3.39%
有效样本8 5.10% 有效样本41 4.36% 有效样本74 2.91%
有效样本9 4.99% 有效样本42 4.42% 有效样本75 5.29%
有效样本10 4.71% 有效样本43 4.42% 有效样本76 5.96%
有效样本11 4.08% 有效样本44 4.28% 有效样本77 7.03%
有效样本12 3.57% 有效样本45 4.38% 有效样本78 9.53%
有效样本13 2.80% 有效样本46 4.33% 有效样本79 8.73%
有效样本14 2.48% 有效样本47 4.31% 有效样本80 8.46%
有效样本15 2.98% 有效样本48 4.29% 有效样本81 9.74%
有效样本16 3.15% 有效样本49 3.78% 有效样本82 10.34%
有效样本17 3.66% 有效样本50 3.18% 有效样本83 10.51%
有效样本18 4.56% 有效样本51 4.29% 有效样本84 9.96%
有效样本19 4.93% 有效样本52 5.29% 有效样本85 7.46%
有效样本20 4.80% 有效样本53 6.38% 有效样本86 10.86%
有效样本21 4.84% 有效样本54 5.92% 有效样本87 13.06%
有效样本22 4.17% 有效样本55 7.06% 有效样本88 13.93%
有效样本23 3.74% 有效样本56 8.50% 有效样本89 13.78%
有效样本24 3.30% 有效样本57 7.42% 有效样本90 14.88%
有效样本25 3.32% 有效样本58 7.08% 有效样本91 15.77%
有效样本26 3.28% 有效样本59 6.88% 有效样本92 13.62%
有效样本27 4.42% 有效样本60 5.01% 有效样本93 11.32%
有效样本28 4.30% 有效样本61 5.87% 有效样本94 9.95%
有效样本29 4.40% 有效样本62 4.01% 有效样本95 8.65%
有效样本30 5.92% 有效样本63 8.54% 有效样本96 7.05%
有效样本31 5.94% 有效样本64 6.71% 有效样本97 6.68%
有效样本32 6.79% 有效样本65 6.42%
有效样本33 6.95% 有效样本66 5.49%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静态池数据计算。

图表26.目标资产池与历史静态池特征分布比较

特征 目标资产池 历史静态池均值
未偿本金(万元) 300003.05 215203.33
贷款笔数(笔) 42546 30554
单笔资产平均本金余额(万元) 7.05 7.04
初始抵押率(%) [0,40] 1.62 1.64
(40,60] 21.85 24.08
(60,70] 31.51 47.24
(70,80] 42.25 26.59
(80,100] 2.77 0.44
合同期限(期) [0,12] 0.64 2.13
(12,24] 26.05 26.03
(24,36] 46.03 66.15
(36,48] 5.24 1.38
(48,60] 22.04 4.30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 68.73 79.53
等额本金 31.27 19.41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目标资产池及静态池数据计算。

新世纪评级使用压力倍数的方法对调整后的基准违约率进行加压,进而获得各目标等级下的情景违约比率,压力调整系数为1.0。

图表27.资产池在目标等级下的情景违约比率

目标级别 情景违约比率
【】sf 35.01%

注:新世纪评级评级模型结果。

(2)回收率

新世纪评级使用奇瑞汽金提供的97个有效样本静态池的历史数据来预测目标资产池发生违约后的回收情况,通过观察上述样本静态池的违约金额迁徙情况,最终确定以66.42%作为本期证券资产池的基准回收率。

图表28.有效样本静态池的回收率情况

静态池 回收率 静态池 回收率 静态池 回收率
有效样本1 58.62% 有效样本34 61.98% 有效样本67 74.28%
有效样本2 53.94% 有效样本35 61.69% 有效样本68 70.34%
有效样本3 56.53% 有效样本36 64.41% 有效样本69 75.10%
有效样本4 56.47% 有效样本37 60.86% 有效样本70 73.99%
有效样本5 53.83% 有效样本38 61.49% 有效样本71 74.71%
有效样本6 54.21% 有效样本39 66.34% 有效样本72 70.32%
有效样本7 49.79% 有效样本40 69.17% 有效样本73 70.52%
有效样本8 50.97% 有效样本41 74.21% 有效样本74 62.87%
有效样本9 51.27% 有效样本42 71.70% 有效样本75 68.49%
有效样本10 49.41% 有效样本43 74.79% 有效样本76 67.65%
有效样本11 50.79% 有效样本44 71.71% 有效样本77 68.36%
有效样本12 53.01% 有效样本45 75.62% 有效样本78 68.10%
有效样本13 56.05% 有效样本46 77.50% 有效样本79 69.28%
有效样本14 54.95% 有效样本47 77.47% 有效样本80 65.94%
有效样本15 56.90% 有效样本48 79.43% 有效样本81 68.33%
有效样本16 53.41% 有效样本49 79.12% 有效样本82 67.53%
有效样本17 54.63% 有效样本50 80.49% 有效样本83 65.71%
有效样本18 51.52% 有效样本51 77.36% 有效样本84 66.04%
有效样本19 54.49% 有效样本52 75.81% 有效样本85 67.05%
有效样本20 49.15% 有效样本53 75.01% 有效样本86 67.95%
有效样本21 49.07% 有效样本54 73.61% 有效样本87 65.74%
有效样本22 53.07% 有效样本55 73.84% 有效样本88 66.28%
有效样本23 46.73% 有效样本56 77.24% 有效样本89 66.62%
有效样本24 53.05% 有效样本57 73.86% 有效样本90 68.13%
有效样本25 57.55% 有效样本58 71.96% 有效样本91 67.20%
有效样本26 64.79% 有效样本59 69.84% 有效样本92 66.90%
有效样本27 64.90% 有效样本60 74.39% 有效样本93 62.73%
有效样本28 67.25% 有效样本61 77.16% 有效样本94 62.36%
有效样本29 62.17% 有效样本62 80.63% 有效样本95 55.71%
有效样本30 65.12% 有效样本63 79.85% 有效样本96 54.64%
有效样本31 62.80% 有效样本64 72.05% 有效样本97 54.48%
有效样本32 60.91% 有效样本65 78.84%
有效样本33 60.35% 有效样本66 75.72%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静态池数据计算。

2.现金流分析及压力测试

在假定借款人均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基础上,新世纪评级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基础资产现金流入数据,绘制了正常情况下各计算日的资产池本息流入图。

图表29.正常情况下每个计算日的资产池本息流入情况

注:根据奇瑞汽金提供的数据计算。

新世纪评级根据本期证券约定的现金流偿付顺序,构建了专用于本期证券的现金流分析模型,并对该模型进行包含回收率下降、利差缩小、提前还款增加及违约前置等因素的压力测试。现金流分析相关假设包括:本期证券初始起算日为2024年3月6日,信托成立日拟为2024年7月27日,首个计算日拟为2024年7月31日,首个支付日拟为2024年8月26日;相关税费包含受托机构费率0.008%、固定费用合计61.00万元、登记托管费率0.0105%、代理兑付费率0.005%以及增值税及附加3.26%

新世纪评级评估了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在压力情景下对优先级证券利息和本金按约偿付的保障程度,结果表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能够通过目标级别下的现金流压力测试。

图表30.压力测试相关参数设置及结果

压力因素 基准条件 压力条件
回收周期 6个月 不加压
回收率 66.42% 根据目标级别调整
优先级证券测算利率 3.00% 利差缩减50个BP
提前还款 8%/年 15%/年
违约时间分布 第一年40%/第二年50%/第三年10% 第一年60%/第二年40%

注:新世纪评级现金流压力测试假设条件。

图表31.优先级证券压力测试结果

压力测试条件 优先级证券 BDR 【】sf级情景 SDR 安全缓冲
基准条件 72.91% 35.01% 37.90%
回收率下降为33.21%,其他为基准 43.10% 35.01% 8.09%
提前还款率为15%,其他为基准 71.31% 35.01% 36.30%
利差缩减50个BP,其他为基准 72.51% 35.01% 37.50%
回收率下降为33.21%,提前还款率为15%,利差缩减50个BP,违约时间分布60%/40% 42.31% 35.01% 7.30%

注:新世纪评级现金流模型测算结果。

五、委托人/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奇瑞汽金)

1.概况

奇瑞汽金(以下简称“该公司”和“公司”)前身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于2009年4月成立的奇瑞徽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亿元,其中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持股比例为80%,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持股比例为20%。2012年12月,经安徽银监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0亿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转增1.68亿元,股东等比例增资3.32亿元,股东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2013年12月经安徽省国资委和安徽银监局批准,奇瑞汽车将其持有的公司31%的股权转让给奇瑞控股有限公司(截至本评级报告出具日已更名为“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控股”)。2014年,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末,公司实收资本15.00亿元,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奇瑞汽车持股比例为49%,奇瑞控股持股比例为31%,徽商银行持股比例为20%。

图表32.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单位:亿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1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 7.35 49.00
2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控股) 4.65 31.00
3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 3.00 20.00
合计 15.00 100.00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奇瑞汽金作为国内第一家中国品牌汽车金融公司,战略布局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及以下城市。近几年,公司大力拓展非奇瑞品牌的零售贷款业务,带动了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在当前新车销售增速趋缓及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公司还逐步扩大二手车贷款业务规模,拓宽公司业务渠道。

经过多年的渠道拓展,奇瑞汽金目前已建立起基本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网点布局。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经与337个城市的3038个零售合作商开展零售贷款合作,同时公司还与2226家奇瑞及相关品牌授权经销商合作,开展经销商贷款业务。

截至2023年末,奇瑞汽金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507.76亿元,股东权益为99.17亿元,贷款总额为447.8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42%,资本充足率为25.0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23.96%。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30亿元,拨备前利润23.16亿元,净利润13.64亿元。

2.业务

自成立以来,奇瑞汽金拓展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受益于国内汽车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实现了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核心业务为零售汽车贷款业务,同时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于二线、三线及以下城市的汽车金融市场。公司2012年起进行了非奇瑞汽车品牌的布局,目前汽车销售品牌较为多元,在国内自主品牌领域有一定竞争优势。自2013年以来,公司开始探索二手车零售贷款业务,目前公司已完成初步的渠道布局,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贷政策和业务流程,并于2021年开发上线二手车专属风控模型,2023年以来,公司二手车贷款业务放款金额和占比均有大幅提升。

奇瑞汽金注册于安徽芜湖,主要经营零售汽车贷款业务和经销商汽车贷款业务,核心业务为零售汽车贷款业务,主要面向二线、三线及以下城市的汽车金融市场。依靠股东奇瑞汽车较为丰富的线下资源及自身业务渠道的拓展,公司经销商及代理商合作家数整体有所上升,目前已覆盖了全国主要城市。在业务渠道不断拓宽的前提下,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2021-2023年末,公司管理口径贷款(包含联合贷业务中合作银行贷款)规模分别为443.50亿元、584.18亿元和844.49亿元,其中表内贷款规模分别为292.85亿元、337.76亿元和447.80亿元。2023年以来,公司管理口径贷款规模保持稳步增长,为优化融资结构和收入结构,加强和银行合作深度,业务增量主要通过联合贷款业务实现,公司表内贷款规模也有所回升。

图表33.奇瑞汽金业务基础数据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零售业务
零售合作商家数(家) 2208 2592 3038
覆盖城市(个) 337 338 337
其中:二三线城市的合作商数量占比(%) 95.15 95.76 95.66
零售存量合同数(万笔) 90.18 110.45 154.74
经销商业务
授信家数(家) 993 1198 1906
授信额度(亿元) 70.99 56.60 96.94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图表34.奇瑞汽金表内贷款情况(单位:亿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总贷款 292.85 337.76 447.80
零售贷款占比 95.28 95.27 94.78
经销商贷款占比 4.72 4.73 5.22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1)零售汽车贷款业务

作为奇瑞汽金的核心业务,近3年零售贷款余额占公司贷款比重在90%以上,零售汽车贷款总笔数和零售汽车放款总金额不断增长。2023年,公司零售贷款笔数为87.47万笔,同比增长53.78%,当年共放款663.14亿元,同比增长46.39%。

图表35.奇瑞汽金零售贷款业务情况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零售贷款笔数(万笔) 43.52 56.88 87.47
零售放款金额(亿元) 340.45 452.98 663.14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从贷款期限来看,奇瑞汽金零售汽车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1-3年;受公司市场定位影响,投放贷款对应车型车价相对较低,公司单笔贷款投放金额主要集中在10万元以下。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及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首付比例不同的产品,2023年末,首付比例在30%(含)-40%的贷款笔数占总放款笔数比重较上年末增加6.49个百分点至44.64%,其他首付比例的占比同比均有所减少。

图表36.按笔数口径,奇瑞汽金零售贷款业务具体情况(单位:万笔)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零售贷款按贷款期限分布
1年以内 0.73 0.97 1.60
1-3年 40.86 52.30 78.46
3年以上 1.93 3.60 7.41
零售贷款按投放金额分布
5万元以下 14.67 16.41 27.47
5-10万元 19.53 26.29 40.83
10万元以上 9.32 14.18 19.17
零售贷款按首付比例分布
15%(含)-20% 3.61 3.27 4.74
20%(含)-30% 12.41 15.32 19.91
30%(含)-40% 16.58 21.70 39.05
40%(含)以上 10.93 16.59 23.77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奇瑞汽金自2012年起即开始进行非奇瑞品牌汽车的业务拓展(非奇瑞品牌业务拓展以国内自主品牌为主)。近年来,公司积极调整市场策略,通过强化渠道网络布局,建立经销商服务平台,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拓展非奇瑞品牌零售汽车贷款业务。同时,公司还积极开拓非奇瑞品牌中高端合资汽车品牌市场。随着网约车市场热度的提升,2023年公司非奇瑞品牌零售贷款业务规模也有所增长,当年放款金额为230.36亿元,同比增长17.58%,占公司当年零售汽车贷款业务放款金额的比重为34.74%。得益于公司前期业务渠道积累和在国内自主品牌领域的先发优势,公司非奇瑞品牌业务销售品种较为多元,但非奇瑞品牌零售汽车贷款业务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未来市场竞争压力将持续。

为顺应汽车市场的发展,自2013年以来,奇瑞汽金开始探索二手车零售贷款业务,目前公司已有相应的渠道布局,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贷政策和业务流程。目前,公司二手车业务主要为非奇瑞品牌,且乘用车占比较大。2022年起,随着二手乘用车市场的需求增大,公司二手车零售贷款业务发展较快。2023年公司二手车零售放款金额为219.89亿元,同比增长158.15%,占公司当年零售汽车贷款业务放款金额的比重为33.16%,占比同比增加14.36个百分点;当年公司二手车零售贷款业务单笔贷款金额平均为5.76万元,期限集中在3年。随着二手车市场交易、贷款规范性的提升,公司不断迭代二手乘用车产品并与头部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发专属的二手车风控模型。

图表37.奇瑞汽金零售汽车贷款业务按品牌分类(当期投放)(单位:万笔,亿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笔数 金额 金额占比 笔数 金额 金额占比 笔数 金额 金额占比
奇瑞品牌 16.45 98.42 28.91 14.99 95.31 21.04 17.84 118.93 17.93
奇瑞相关品牌 12.15 83.41 24.50 11.36 76.58 16.91 13.49 93.96 14.17
非奇瑞品牌 12.92 142.92 41.98 18.14 195.91 43.25 21.39 230.36 34.74
二手车 2.00 15.69 4.61 12.39 85.18 18.80 34.75 219.89 33.16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在业务渠道上,奇瑞汽金主要通过直接合作商拓展奇瑞及奇瑞相关品牌零售贷款业务。而公司非奇瑞品牌及二手车零售贷款业务,则主要依托代理合作商(汽车代理商)销售渠道及总对总合作渠道。公司主要根据贷前贷中贷后考核结果对合作机构进行动态调整,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经与233家代理合作商建立合作关系,合作代理商渠道对公司非奇瑞品牌及二手车零售贷款业务的贡献程度为99.88%。为拓宽非奇瑞品牌及二手车零售贷款业务渠道,公司在优化原有代理合作商销售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直接合作商销售渠道。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与22家直接合作商建立合作关系。除奇瑞体系的奇瑞、凯瑞、观致、凯翼、捷豹路虎和新能源之外,公司和福田、陕汽商用车、时代、哪吒、江陵和广汽等汽车厂商签订了总对总的合作协议。为提高业务开展效率,2022年公司持续推进业务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强金融科技的投入及应用,推动审批、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等环节的高效运作。截至2023年末,奇瑞汽金累计上线瑞智运营管理平台、瑞聚数据管理平台、瑞策决策中台、瑞视监控平台等数十个数字化平台,并获得94项软件著作权及17项专利(已受理)。

(2)经销商汽车贷款业务

经销商汽车贷款业务主要为奇瑞汽金向奇瑞系列品牌(总经销商)授权的一级销售服务商提供融资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经销商多次提取、分次归还、可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具体包括采购车辆贷款和零配件贷款。公司根据汽车品牌的不同,推出了不同的经销商汽车贷款产品,授信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有抵押物最长可授信3年),执行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并需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

奇瑞汽金主要通过与奇瑞品牌及奇瑞相关品牌汽车厂商合作,向其授权的经销商拓展经销商贷款业务。公司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经销商贷款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及资质审核,批核后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发放贷款,即向相关汽车厂商或其销售公司支付经销商贷款客户的采购车辆款项,并进行贷后管理。

2022年以来,随着奇瑞汽车销量的增加,奇瑞汽金经销商贷款业务规模同比有小幅回升。2021-2023年末,公司经销商业务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13.81亿元、15.99亿元和23.38亿元,占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72%、4.73%和5.22%;公司经销商贷款业务实现利息收入1.27亿元、1.01亿元和0.78亿元,分别占同期公司贷款利息收入的4.57%、3.79%和2.48%。截至2023年末,使用公司经销商贷款的数量为1906户,授信经销商最高额循环借款额度96.94亿元,释放额度82.62亿元。公司通过对奇瑞及其相关品牌汽车经销商融资的支持,一方面扶持经销商的汽车销售,另一方面会获得经销商更多的本品牌零售业务的回馈。

(3)联合贷款业务

在业务模式方面,除利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外,奇瑞汽金还与其他银行共同出资、联合向客户发放贷款(简称“联合贷款”)。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与多家金融机构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合作金融机构端贷款规模为396.69亿元。

奇瑞汽金自2018年6月开始开展联合贷款业务。联合贷款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利润的提升。2021-2023年,公司联合贷款手续费净收入分别为3.03亿元、5.93亿元和8.57亿元。2022年以来,随着货币市场的宽松,公司表内和联合贷款规模同时增长。截至2023年末,公司管理口径规模持续增长至844.49亿元,较年初增幅为44.56%。

图表38.奇瑞汽金管理口径贷款规模数据(单位:亿元)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总贷款 292.85 337.76 447.80
其中:计入表内的联合贷款规模 35.96 52.21 92.16
联合贷款银行端总规模 150.65 246.42 396.69
管理口径贷款规模 443.50 584.18 844.49
管理口径贷款不良率 0.51% 0.57% 0.40%

注:管理口径贷款规模指奇瑞汽金合计管理的贷款总额,包含奇瑞汽金表内贷款余额、联合贷款银行端余额。

3.风险管理

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奇瑞汽金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流程。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公司资产质量有所波动,但整体处于较好水平。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覆盖面向二线、三线及以下城市的汽车金融市场延伸,以及非奇瑞品牌零售贷款业务及二手车业务规模的增加,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将面临持续压力

奇瑞汽金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管理理念,积极响应并落实监管要求,建立与业务规模和风险状况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搭建层次清晰、科学适用、全面覆盖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数字化能力,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为贯彻公司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奇瑞汽金制定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纲领性文件—《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公司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组建涵盖业务条线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全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董事会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决策机构,下设风险合规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公司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奇瑞汽金根据面临的各类风险管控流程、复杂程度、风险形势,指定风险主控部门并牵头开展日常风险管理,围绕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制定各类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明确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方法及控制和缓释的措施,在重要风控环节采取有效风险管理措施,实现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同时,以信息科技手段为依托,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坚持全面性、适应性、独立性和融合发展的风险管理原则和风险管理文化,在风险管理上实现全面性、主动性的转变,构建全面、动态和高效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信用风险

奇瑞汽金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贷款通则》《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司业务各环节,制定了与之匹配的管理制度,以数据、模型、算法及策略为核心,围绕“人+车+场景”,通过建设“瑞盾”、“瑞行”、“瑞鹰”、“瑞智”、“瑞甄”、“瑞融信”等一系列风险管理工具与平台,同时打造行业内首个“瑞芯”车价评估及残值估计系统,构建贯穿“贷前识别-贷中预警-贷后处置”的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推动风险管理从“人防”向“技防”、“智控”转变。贷前审查方面,奇瑞汽金零售运营部和公司运营部在收到借款申请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之后,对借款申请人的资信情况、材料真实性、贷款用途、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等进行调查,出具包含贷款数额(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为授信额度)、期限及担保方式的调查意见,再由贷款审批决策人员根据相关材料,在权限内对贷款申请做出决策。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须经贷款审批委员会审议,并由总经理签字确认。

贷中管理方面,奇瑞汽金通过设置合同签立见证、放款管理及保证专款专用等流程,由专门部门负责贷中风险的把控。2021年以来,公司针对贷中管理开发了多款系统,并荣获了多个奖项。

在贷后管理方面,对于零售贷款,奇瑞汽金主要通过短信催收、电话催收、智能催收、信函催收、实地催收、委托催收和法律诉讼等措施进行贷后管理;对于经销商贷款,公司主要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贷后管理,同时与主机厂销售公司进行信息共享与沟通,对风险经销商提前预警,并视风险情况采取暂停额度、现场盘库、驻店监管、控制车辆、收回合格证、提前终止贷款、立案诉讼等措施,努力确保风险措施及时有效。

2020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奇瑞汽金零售汽车贷款业务不良贷款总额及不良贷款率同比有所增长。2021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同比逐步恢复以及最新风控模型的上线、风控手段的不断完善,截至2022年末,公司不良贷款率同比有所下降。2022年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公司为部分客户提供了延期还款支持政策,但部分客户在延期到期后仍无还款能力,导致当年末关注类贷款规模有所增长,2023年上半年,部分延期客户还款能力改善,上调至正常,由于部分零售贷款客户延期或展期到期后还款能力仍未明显改善,风险分类下迁至不良类,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关注类贷款比率较上年末下降,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略有上升。

资产处置方面,2023年奇瑞汽金核销后收回贷款2.81亿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当年累计诉讼案件11440件,累计执行案件10337件,实现诉讼后回款2.13亿元。2023年公司计提贷款减值准备5.97亿元,同比有所增长。当年核销规模为8.00亿元,为近3年来最高。中短期内,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公司业务向二三线及以下城镇延伸业务以及持续拓展非奇瑞品牌零售汽车贷款业务及二手车业务的情况下,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仍面临考验。

从贷款逾期情况来看,由于奇瑞汽金推出延期还款支持政策,2022年末公司逾期贷款余额(1104口径)为12.20亿元,同比增幅111.07%,占贷款总额比例为3.61%,占比较上年末增加1.64个百分点。2023年末,公司逾期贷款规模下降,逾期贷款在贷款总额中在占比为2.13%,较上年末下降1.48个百分点。公司将逾期60天以上贷款全部划入不良,截至2023年末,公司逾期60天以上贷款和不良贷款的比值为95.77%。逾期贷款中60天以上占比较上年末上升4.71个百分点。

整体来看,奇瑞汽金通过风控能力的不断提升,将不良贷款规模及不良贷款率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叠加贷款减值准备余额近3年来稳步增长,2021-2023年末,公司拨备覆盖率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末,公司拨备覆盖率已达到934.59%,在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

图表39.奇瑞汽金贷款资产质量(单位:亿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规模 占比 规模 占比 规模 占比
贷款总额 292.85 100.00 337.76 100.00 447.85 100.00
关注类贷款 3.85 1.31 11.33 3.35 11.56 2.58
不良贷款 1.94 0.66 1.95 0.58 1.89 0.42
其中:次级类 0.50 0.17 0.69 0.20 0.26 0.06
可疑类 0.96 0.33 1.04 0.31 1.32 0.29
损失类 0.48 0.16 0.22 0.07 0.32 0.07
当期不良贷款核销额 5.14 1.76 4.60 1.36 8.00 1.79
逾期贷款 5.78 1.97 12.20 3.61 9.54 2.13
其中:逾期60天以上贷款 1.77 0.60 1.74 0.52 1.81 0.40
逾期60天以上贷款/不良贷款 91.16 89.38 95.77
贷款减值准备余额 14.34 4.90 16.84 4.99 17.63 3.94
拨备覆盖率 740.79 865.20 934.59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注:上表中除拨备覆盖率外,其余指标均来自1104监管报表。

图表40.奇瑞汽金贷款减值准备情况(单位:亿元、%)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期初余额 12.70 14.34 16.84
本期计提 4.75 4.91 5.97
本期收回 2.26 2.19 2.81
本期核销 5.14 4.60 8.00
本期转出 0.23
期末余额 14.34 16.84 17.63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分业务种类来看,奇瑞汽金根据不同的业务,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资产质量分类标准,公司逾期天数口径五级分类标准见下表。截至2023年末,公司零售不良贷款1.8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62%,不良贷款率0.44%,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经销商不良贷款0.03亿元,与上年末持平,但由于当年经销商贷款规模时点数较年初有所增长,期末不良贷款率0.11%,较上年末下降0.13个百分点。分品牌看,公司零售贷款不良主要来自于外品牌及二手车,2023年末,外品牌及二手车零售不良贷款为1.64亿元,在零售不良贷款总额中占比为88.17%,其中外品牌零售不良贷款为1.15亿元。

图表41.奇瑞汽金逾期天数口径五级分类标准

项目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零售汽车贷款 7天(含)以内 8-60天 61-90天 91-240天 241天(含)以上
机构贷款 未逾期 1-60天 61-180天 181-360天 361天(含)以上
经销商汽车贷款 未逾期 1-60天 61-180天 181-360天 361天(含)以上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图表42.奇瑞汽金分业务种类不良贷款情况(单位:亿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零售汽车贷款
零售汽车贷款年末不良贷款金额 1.88 1.91 1.86
零售汽车贷款不良率 0.67 0.59 0.44
经销商汽车贷款
经销商汽车贷款年末不良贷款金额 0.05 0.04 0.03
经销商汽车贷款不良率 0.38 0.24 0.11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图表43.奇瑞汽金零售汽车贷款业务不良贷款按品牌分布(单位:亿元)

品牌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奇瑞品牌 0.09 0.10 0.07
奇瑞相关品牌 0.16 0.28 0.15
外品牌及二手车 1.63 1.53 1.64
合计 1.88 1.91 1.86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在逾期贷款车辆处置方面,为最大程度及时降低损失,奇瑞汽金一般采取现场处置的模式,针对客户主动提出车辆处置申请的,公司协调人员陪同客户变卖处置车辆,处置款全部用于偿还欠款。目前零售贷款业务逾期30天以内贷款回收率高于90%;对于经销商汽车贷款业务方面,公司在控制贷款车辆之后,一般与主机厂沟通,将车辆调剂至附近城市经销商处销售,并冲抵该经销商贷款余额,目前经销商汽车贷款业务逾期90天以上贷款预期回收率在80-90%。

贷款集中度方面,近年来奇瑞汽金对客户集中度控制较好。截至2023年末,公司单一客户和前十大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0.21%和1.32%,其中单一客户集中度同比有所下降。

图表44.奇瑞汽金客户贷款集中度情况情况(单位:%)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0.28 0.35 0.2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 1.40 1.32 1.32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从担保方来看,奇瑞汽金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由于公司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允许有保证贷款形式,但零售抵押贷款借款人所购车辆大多须作为抵押品,且零售贷款占比较高,因此公司整体抵押贷款比例均保持在较高水平,截至2023年末公司抵质押贷款占比为95.33%。

(2)流动性风险

从负债结构来看,奇瑞汽金负债主要由拆入资金、应付债券和经销商存入保证金组成。公司拆入资金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2023年末公司拆入资金为279.73亿元,同比增幅为44.71%,增量主要为信用借款。公司应付债券包括了金融债和资产支持证券。随着2023年新发行金融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当年末应付债券余额及占比有所增长。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为100.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65%,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24.59%,较上年末上升1.44个百分点。当年末,公司存续金融债面值余额为50亿元,发行利率在4.45%-5.90%之间,资产支持证券余额(含公司自持的次级21.98亿元)为54.12亿元,发行利率在2.26%-3.15%之间。受股东支持力度的加大,期末公司新增吸收存款,为股东奇瑞控股的付息存款。

图表45.奇瑞汽金负债结构(单位:亿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规模 占比 规模 占比 规模 占比
总负债 230.62 100.00 277.01 100.00 408.58 100.00
拆入资金 132.04 57.25 193.30 69.78 279.73 68.46
吸收存款 5.04 1.23
经销商存入保证金 4.20 1.82 3.53 1.27 4.03 0.99
应付债券 79.09 34.29 64.13 23.15 100.46 24.59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奇瑞汽金建立了以流动性比例为核心的流动性指标管理体系,根据月初制定的资金计划,对日常头寸账户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进行资金调度;同时通过对于流动性比例的监控,根据公司流动性状况及时调整管理策略,进行资产负债管理。近年来,公司流动性比例均维持在较高水平,2021-2023年末,公司流动性比例分别为174.45%、210.75%和591.65%,远高于监管标准值(不低于50%)。

图表46.奇瑞汽金流动性监管指标(单位:%)

监管指标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流动性比例 174.45 210.75 591.65
流动性匹配率 42.51 51.30 65.13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4.盈利能力

2023年以来,随着表内贷款及联合贷业务的发展,奇瑞汽金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从收入结构来看,随着联合贷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上升。2022年得益于成本端的成本下行幅度较大,公司净息差有所回升,在营业收入增长以及管理费用、信用成本的较好控制下,公司2023年净利润保持增长。

从营业收入结构看,奇瑞汽金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随着联合贷业务规模的上升,联合贷款对业务收入的拉动,公司净利润逐年上升。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0.22亿元,同比增长20.21%,除利息收入之外,联合贷款手续费收入对营业收入的增长贡献亦较大,当年联合贷款手续费净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29.25%,同比上升4.13个百分点。

2023年奇瑞汽金利息收入中约98%来自贷款利息收入,利息支出以向为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拆借利息及债券利息支出为主。从净息差方面看,受贷款期限延长带来的收益率上升、资金市场利率下行以及公司经销商返点成本的较好控制,公司2022年净息差同比有所上升。

近年来,得益于良好的成本控制,奇瑞汽金成本收入比控制在较好水平。2021-2023年,公司成本收入比分别为16.00%、13.52%和17.09%。

图表47.奇瑞汽金收入结构(单位:亿元,%)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净收入 16.31 81.21 16.82 71.23 20.22 69.0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0.07 -0.33 5.86 24.82 8.48 28.93
其他收益 0.39 1.93 0.94 3.97 0.60 2.06
其他业务收入 3.47 17.28
资产处置收益 -0.02 -0.10 -0.01 -0.02
营业收入 20.08 100.00 23.61 100.00 29.30 100.00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图表48.奇瑞汽金盈利指标(单位:亿元)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拨备前利润 16.12 18.88 23.16
净利润 8.28 10.44 13.64
平均资产回报率 2.53 3.11 3.13
平均资本回报率 11.34 12.79 14.69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总体而言,近年来,奇瑞汽金盈利能力不断提高。2023年,公司平均资本回报率为14.69%,较上年末增长1.90个百分点。

5.资本实力

得益于增资扩股及自身利润的不断累积,奇瑞汽金资本实力得到提升。2023年由于业务规模增速相对利润积累的增速较快,奇瑞汽金资本充足度指标同比有所下滑,但在同业中处于较好水平。

近年来,奇瑞汽金主要通过股东增资和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方式补充资金。2017年12月,公司向所有原股东非公开募集人民币15.20亿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5亿元,资本公积10.20亿元,资本实力得到提升。随着公司经营利润的沉淀,截至2023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9.1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69亿元,主要来自未分配利润的增长。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一般风险准备在所有者权益中的占比分别为15.12%、15.23%、7.62%、55.25%和6.77%。

2023年以来,由于业务规模增速相对利润积累的增速较快,奇瑞汽金资本充足度指标同比有所下滑,但仍处于较好水平。截至2023年末,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23.96%和25.08%,分别较上年末下降3.99和3.95个百分点。从资本构成来看,2023年末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98.27亿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95.55%,资本构成较好。

未来,奇瑞汽金存在上市计划,如若完成上市,公司资本实力将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图表49.奇瑞汽金资本构成及资本充足率情况(单位:亿元,%)

指标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76.47 85.74 98.27
一级资本净额 76.47 85.74 98.27
资本净额 79.32 89.07 102.85
风险加权资产 268.60 306.80 410.1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28.47 27.95 23.96
一级资本充足率 28.47 27.95 23.96
资本充足率 29.53 29.03 25.08
杠杆率 24.01 23.23 19.25

资料来源:奇瑞汽金

6.外部支持

奇瑞控股持有奇瑞汽金31.00%的股权,同时奇瑞控股持有奇瑞汽车39.86%的股权。奇瑞控股注册资本62亿元,为奇瑞汽车的控股股东。奇瑞控股主要从事投资业务,旗下产业涉及汽车、汽车零部件、金融、现代服务等业务板块,业务范围较为广泛。2022年奇瑞控股实现营业收入518.63亿元,净利润23.91亿元。

奇瑞汽车持有奇瑞汽金49.00%的股权。奇瑞汽车成立于1997年,目前注册资本54.70亿元,是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研发、生产、销售、出口企业之一,现已拥有整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2022年奇瑞汽车实现营业收入820.90亿元,净利润22.22亿元。

徽商银行持有奇瑞汽金20%的股权。徽商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4日,2005年11月30日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安徽合肥。并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合并了安徽省内的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蚌埠5家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六安、淮南、铜陵、阜阳科技、阜阳鑫鹰、阜阳银河、阜阳金达等7家城市信用社。2013年11月12日,徽商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H股股票代号03698。2023年徽商银行实现营业总收入363.65亿元,净利润144.33亿元。截至2023年末,徽商银行总资产为18061.44亿元,净资产为1467.27亿元。

以上股东在业务协同、资金支持方面可为公司提供相应支持。

7.评级结论

自成立以来,奇瑞汽金拓展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受益于国内汽车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实现了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核心业务为零售汽车贷款业务,同时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于二线、三线及以下城市的汽车金融市场。公司2012年起进行了非奇瑞汽车品牌的布局,目前汽车销售品牌较为多元,在国内自主品牌领域有一定竞争优势。2023年以来,公司二手车贷款业务放款金额和占比均有大幅提升。

2023年,随着表内贷款及联合贷业务的发展,奇瑞汽金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从收入结构来看,随着联合贷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上升。2022年得益于成本端的成本下行幅度较大,公司净息差有所回升,在营业收入增长以及管理费用、信用成本的较好控制下,公司2023年净利润保持增长。

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奇瑞汽金制订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及流程。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公司资产质量有所波动,但整体处于较好水平。短期内,在宏观经济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以及该公司大力拓展二手车业务的情况下,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将面临持续压力。

得益于增资扩股及自身利润的不断累积,奇瑞汽金资本实力得到提升。2023年由于业务规模增速相对利润积累的增速较快,奇瑞汽金资本充足度指标同比有所下滑,但在同业中处于较好水平。

六、其他重要参与方

1.受托人/发行人(上海信托)

上海信托原名上海市投资信托公司,由上海市财政局于1981年出资发起成立,公司于1983年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2年实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改制,此后历经四次增资扩股至股东共计13家。2007年7月,按照信托新规的要求,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2015年11月,经经证监会批准,浦发银行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发行股份收购上海信托,并于2016年3月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公司股东变更为浦发银行等3家股东。2016年10月,经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批准,上海信托完成新一轮增资,注册资本增至50.00亿元。截至2022年末,上海信托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50.00亿元,共有三家股东,控股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7.33%。

自成立以来,上海信托业务范围涉及金融产品配置组合类信托、不动产金融类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股权投资类信托、债券投资类信托、公司及项目金融类信托、国际理财类信托、另类投资信托、养老保障及福利计划等信托服务、资产证券化信托、非金融企业债券承销、财产权信托服务、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以及固定收益、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等自营业务。

截至2022年末,上海信托经审计合并口径总资产为259.4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25.25亿元;2022年度,上海信托实现营业收入49.82亿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8.56亿元,实现净利润15.37亿元。截至2022年末,上海信托管理的信托总资产合计4712.97亿元,当年信托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19.49亿元,信托净利润94.71亿元。信托项目中,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规模为1856.70亿元,事务管理型信托资产规模为2856.27亿元;2022年,上海信托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253个,实收信托合计金额1878.70亿元,新增信托项目1624个,实收信托合计金额4218.72亿元。截至2022年末,上海信托的净资本为124.47亿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49.91亿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249.38%,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风险管理方面,上海信托的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在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方面的风险控制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的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等职能。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负责起草公司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组织梳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各业务部门、管理部门共同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总体来看,上海信托资本实力较强,风控制度较健全,其信托业务及资产证券化受托管理经验丰富,有助于其履行本期证券的相应职能。

2.资金保管机构(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

邮储银行的前身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是根据国务院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在改革原有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成立的商业银行。2012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于2019年12月在上交所上市。截至2023年末,邮储银行股本为991.61亿元,控股股东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2.78%的股份。

截至2023年末,邮储银行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57266.31亿元,股东权益为9566.16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25.07亿元,净利润为864.24亿元。截至2023年末,邮储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23%、11.61%和9.53%;不良贷款率、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0.83%、2.88%和347.57%。2023年,邮储银行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0.5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85%。

在风险管理方面,邮储银行近年来持续完善其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构建了由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相关部门、审计部门和分支机构等协调统一的立体化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邮储银行由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全行的风险管理、各类专业风险及内控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在总行层面建立了由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金融科技部、内控合规部、战略发展部和办公室等构成的风险管理板块,加强了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问责制。信用风险管理上,邮储银行强化资产质量联防联控,推进资产分类新规顺利落地实施,完善大额对公客户名单制管理机制,防范非预期大额风险暴露,建立零售名单制管理机制,严防零售集中性风险隐患,守牢资产质量基本盘;持续深化资产保全能力建设,提升资产保全价值贡献;创新授信管理模式,提升授信业务办理效率,全面推行全机构、全产品、全流程的企业级授信业务无纸化轻型化服务;此外,公司打造了集资产质量全视角管控和风险分类全流程管理为一体的“金盾”资产质量管理系统,并加速不良资产管理数字化转型,上线“金卫”新一代不良资产管理系统,加快全行级智能化客户催收平台建设。

总体而言,邮储银行经营情况良好,资本实力较强,风险控制体系较为完善,能够较好地履行其相应职能。

七、评级结论

新世纪评级根据资产池组合信用风险分析和现金流分析及压力测试等定量分析结果,结合对交易结构、法律风险、增信措施和重要参与方的履约能力的定性分析,给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sf级的信用等级。上述结果反映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利息获得及时支付和本金于法定到期日或之前获得支付的能力【】强,违约风险和违约损失风险【】低。

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本评级机构在相关信息提供方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本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相关信息提供方应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本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相关委托方、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本评级机构将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本评级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如相关信息提供方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本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附录一:

违约事件发生前现金流分配顺序

附录二:

违约事件发生后现金流分配顺序

附录三:

结构化融资产品信用评级结果释义

本评级机构对结构化融资产品的信用等级划分及释义如下:

等级 含义
投资级 AAAsf 级 结构化融资产品的偿付能力极强,违约风险和违约损失风险极低
AAsf 级 结构化融资产品的偿付能力很强,违约风险和违约损失风险很低
Asf 级 结构化融资产品的偿付能力较强,违约风险和违约损失风险较低
BBBsf 级 结构化融资产品的偿付能力一般,违约风险和违约损失风险一般
投机级 BBsf 级 结构化融资产品的偿付能力较弱,违约风险和违约损失风险较高
Bsf 级 结构化融资产品的偿付能力很弱,违约风险和违约损失风险很高
CCCsf 级 结构化融资产品的偿付能力极弱,违约风险和违约损失风险极高
CCsf 级 结构化融资产品基本不能保证偿付
Csf 级 结构化融资产品不能得到偿付

注:除AAAsf级,CCCsf级及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