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一般以客观题形式进行考核,但作为基础知识也可以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所得税及差错更正等内容结合,以主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核。本章分值一般在2分左右

本章教材变化:本章内容无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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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出租】或资本增值【炒房炒地】,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出租的房、特殊的房【可以没出租、可以没盖完】、出租的地以及炒地皮。

范围 相关内容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经营租赁方式) 企业计划用于出租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很少见)(注意:闲置土地)【炒地皮】
闲置过久属于闲置土地、违法
3.已出租的建筑物 (1)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主要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房地产企业】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企业租入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在建建筑物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3.已出租的建筑物 其中:"空置建筑物"是指:
a.企业新购入、自行建造或开发完工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
b.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经整理后达到可经营出租状态的建筑物。
3.已出租的建筑物 (4)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自用房地产:企业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生产经营场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是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产品,应当作为存货处理。

提示:在实务中,存在某项房地产部分自用【固定资产】或作为存货出售、部分用于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形。如某项投资性房地产不同用途的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应当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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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单独计量则分别核算、不能则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